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播音员公告
为加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电视新闻工作,促进风景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管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聘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新闻播音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女播音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电视新闻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工作作风扎实;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播音员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具体报名工作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者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个人简历及个人相关证书各1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毕业生同时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有条件者可提供5分钟以内个人相关播音资料(光碟、视频文件均可)。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日——10月14日。 报名地点: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楼)。 2、资格审查: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符合条件的,将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普通话现场报道、主持节目、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由有关领导及播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综合确定初选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期一年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后,须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四、待遇 聘用后,执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3—3596022 监督电话:0853—3596047
附: 《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播音员招聘报名表》 (有意者请下载此表填写,一式三份)
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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