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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提示消费者:暑期游须谨防低价陷阱           
国家旅游局提示消费者:暑期游须谨防低价陷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7 14:51:16

暑期旅游旺季即将来临,国家旅游局26日发出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外出旅游要谨防低价陷阱。

国家旅游局提醒游客,出游前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谨防低价陷阱。记者昨天在网上发现,一些旅游机构以在论坛上发帖的形式,用极低的价格招揽游客。

在百度的三亚旅游贴吧上,记者看到,几乎所有帖子都被广告充斥,这些广告帖大多仅仅留下一个网站地址或是手机号码,称游客一旦选择他们的产品,便能享受到“最优惠价格”。业内人士表示,这很可能是不法旅游机构发布的广告。

此外,国家旅游局还提醒游客,参加夏令营和修学旅游,要注重行程安排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安全性。学生和儿童出行应确保有管理单位和监护人;确保行程安全并适合年龄需求;随身携带相关服务咨询和家庭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和求助。行前应关注目的地的气象、汛情、灾情和疫情等信息,不要前往有危险的地区。(吴景彦)

专家揭示"零负团费"八种猫腻

表现一:旅行社以“优惠价”“特惠价”等低价广告吸引游客上门,在报名和签订合同时调高价格,将飞机燃油税、机场建设费、护照签证工本费、用餐费等统统加上。

表现二: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景点不列在行程安排中,以降低门市价,在到达目的地后,以自费项目的形式向游客推荐,强制游客参加,变相加价。

表现三:旅行社在广告和报价中对游览的旅游景点表达不清楚,或故意模糊,在旅途中导游不断加收费用。如到黄山,对是否包含上山门票、是否乘缆车等无明确承诺,到时再加收费用。

表现四:在合同日程外安排过多的购物点或变相购物场所(如某研究所、某展销会、某生产厂),强制或变相让游客购物,且所购商品质价不符,有时一天安排数个购物点,旅行社或导游以回扣、佣金收入填补旅费。

表现五:大量安排自选自费项目,并安排在游览日程中,既占用和影响了正常的游览日程,又增加了游客的支出,往往这类由旅行社或导游推出的自费项目价格虚高。

表现六:旅行社以特别低廉价格推出香港、澳门、泰国游,其团费甚至低于机票价,如880元香港游、1500元泰国游。此类旅游团在旅途中一定会以不同的方式加收费用。

表现七:旅行社在广告和合同中不标明住宿饭店等级、地点,使用“准星级”“豪华”等模糊字眼,或仅以口头承诺,实际住宿标准降低或地点偏僻。

表现八:在旅游过程中,导游随意调换更改行程,有意无意地疏漏景点,以减少支出。

为了抵制“零负团费”,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目前正大力推广“阳光价格”,倡导全市旅行社做到“阳光价格、透明服务、一次收费、全程旅游”。旅行社在旅游产品行程单和旅游合同中所列项目费用必须计入团费总额,且在行前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广告报价与该团费用总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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